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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研招信息] 华北电力大学报名点关于2012年硕士生报名现场确认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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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8-9 13:39:3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华北电力大学报名点关于2012年硕士生报名现场确认的公告

 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有关规定,华北电力大学报名点将于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,组织本考点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信息、采集电子照片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按此公告的要求,下列考生必须到现场确认报考信息、采集电子照片:
  1、选择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,在华北电力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(包括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及中国电科院的考生);
  2、被华北电力大学和中国电科院接收的本校及京内高校推荐免试生。
  二、现场确认时间、地点
  时间:2011年11月10日-14日(周四至周一)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6:00。
  地点:华北电力大学第四教学楼B区107室。
  三、现场确认请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
  1、统考考生、联考类考生和推免生
  ⑴ 身份证件(限“居民身份证”、“军官证”、“文职干部证”、“军校学员证”);
  ⑵ 毕业证书原件(非应届考生)或学生证(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);
  ⑶ 网报号码;
  ⑷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同时持“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”原件;
  ⑸ 填写清晰并签字的《考生现场确认信息条》(点击下载考生现场确认信息条.doc)。
  2、单独考试的考生
  ⑴ 身份证件以及网报号码;
  ⑵ 毕业证、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;
  ⑶ 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;
  ⑷ 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;
  ⑸ 两份专家推荐信(点击下载单考专家推荐信.doc,需手写);
  ⑹ 填写清晰并签字的《考生现场确认信息条》。
  ⑺单独考试考生带全以上材料到教第四教学楼B区203室进行资格审查,凭盖章后的现场确认信息条,到第四教学楼B区107室直接照相确认。
  3、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确认信息,报名无效
  ⑴ 未按要求提供学生证和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;
  ⑵ 本报考点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学历审核结果审查考生报考资格,对考生提供的证件存疑的且考生不能在11月14日前提供相关证明的,不予确认信息,报名无效。
  四、现场确认流程


  五、特别说明
  1、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,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准考。
  2、有关学历问题
  ⑴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。
  ⑵远程教育(含网络学院)毕业生学历认定:根据教育部要求,远程教育(含网络学院)毕业生,不论当年以何种方式入学,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本人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,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确认。
  ⑶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的考生,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,否则不予确认。
  ⑷中共中央党校学历的认定:现场确认时只认可其颁发的研究生或成人教育学历证书(或在校成人教育学生证),不承认其函授或其他结业、毕业证书。
  ⑸关于在校硕士生报考资格的确认:考生须提供在读招生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其报考硕士生的证明,否则不予确认。
  ⑹关于非应届本科在校生(大学三年级或以下考生)报考的规定:
  ①此类考生所在普通高校应为实行学分制的学校;
  ②现场确认时考生应提供: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函、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办法、学生按学分制要求已完成的课程和成绩证明等材料,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。
  ③此类考生即使被录取,如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,将被取消入学资格。
  3、凡不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、网报信息误填、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,由考生本人承担。请各位考生在现场确认前认真核对自己的网报信息,确认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《考生现场确认信息条》,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上交报考点。
  4、现场确认期间,各报考点原则上不为考生修改报考信息。如确系考生填报的自然情况(如性别、民族、证件号码、出生日期、考生来源等)有误,本人提出修改的,需提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,须经报考点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、留取复印件后方可更正。但考试方式、报考单位、报考点、院系所、专业、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等信息一律不得修改。
  5、考生身份证丢失、破损的,应复印户口本中本人所在的一页,在空白处贴上本人近期照片,并在照片上加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公章。
  6、外校报考我校的应届考生学生证丢失的,须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,证明上须注明考生姓名、性别、注册学号、入学时间等信息,贴上本人近期照片,照片上加盖教务部门公章。我校应届考生学生证丢失的,可直接到各院系找辅导员开具证明,证明内容同上,辅导员签名,并在照片上加盖院系公章。
  7、按教育部要求,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,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。
  8、2012年继续实行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。请考生于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9日期间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下载打印本人《准考证》。
  六、其它未尽事宜将以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准。

 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  2011年11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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